PUBLIC STATEMENT / 公開聲明

我為什麼退出復原計劃——
關於復原計畫的一些思考

郭宇欣/前校園傳道同工

本文寫給關注教會性騷擾防治與校園團契《復原計劃》的教會弟兄姊妹

近期,隨著校園團契開始在校園之友會報告《復原計劃》,並預計於八月底在各地舉辦發表講座,陸續有朋友來詢問這個計畫是否與我有關?因此,我想用這篇文章,說明我與復原計畫的關係,並淺談我對於教會或基督教機構面對內部性暴力事件的一些思考。

我是《復原計劃》的眾多促成者之一,我參與並期待復原計劃,後來在今年(2026年)1月選擇退出。

我退出《復原計畫》,是因為我後來發現,這是一個協助機構理解自身經驗並走向復原的計畫;但我期待的是,機構先面對真相、承擔責任、公開悔改,並優先回應受害者及事件相關人所受的傷害,之後再談機構如何復原。因此我選擇離開,以此表達另一種理解事件的觀點。

我原先以為的《復原計劃》

2023年2月,我寫了一封信給所有校園同工,建議校園要全面檢討當時處理饒叔事件的處理過程。幾個月後,其中一位受害者也公開投書《天下獨立評論》,揭露受害與二度傷害的遭遇。在我的理解裡,這兩封信間接促成校園在同年底啟動的《復原計畫》。

大多數教會組織面對性騷擾事件時,容易選擇沉默、淡化,想要讓事件盡快拋諸腦後,如果真的有一個福音機構願意停下來認真面對,我非常高興那是校園。

在這個脈絡下,我以為《復原計畫》與我當時提的訴求有關(例如找第三方單位重新完成調查報告等等)。我也在《復原計劃》的最初積極協助,例如介紹研究主持人、成為第一個受訪者、提供資料,在參與訪談時也得知《復原計畫》會期待與事件所有相關者對話。

原來我們想的復原不一樣

兩年後,直到去年底,我才發現事情與我想像的不同。我看到校園陸續舉辦一場又一場的分享與說明會,我原先預期這些對話會包括受害者、事件相關人等,但卻完全沒有。今年年初,我與總幹事和主責同工面談後,確認了我的猜測,《復原計劃》並不是我想像的真相調查、類似修復式正義或轉型正義的畫面,這個計劃是一個以機構為主體的復原歷程,而受害者或事件相關人的參與僅是提供校園修復的資源。

不同的立足點看到故事截然不同。身為前同工,我認為《復原計畫》對同工或許是有益處的:但身為教會性騷擾防治倡議者,我期待的,不只是一個組織如何理解自己的創傷,而是一個信仰群體如何承認自己曾經造成信任機構者的創傷。

雖然我知道校園沒有義務要符合我的期待,但那次面談還是讓我非常失落。

復原,可以跳過真相、認罪與悔改嗎?

在世俗社會的性平機制和修復式正義的流程中,第一個步驟都是先釐清「真相」與「責任歸屬」,需要確認誰被傷害了?他們需要什麼?誰有責任回應?誰能修補傷害?如何避免再發生?當教會處理內部性騷擾事件時,順序也是需要「先公義」、「後教牧」,最後才進入漫長的修復歷程。

在教會性騷擾的現況裡,傷害不僅存在於加害者與受害者之間,其實「組織」本身扮演關鍵的角色。因為教會群體的存在與運作,都仰賴於信仰與高度的人際信任,綜觀近年來海內外天主教與基督教會內部發生的性暴力事件相關資料,其共同的本質就是領導群體對信任關係的濫用,再加上決策流程封閉、難以監督,以至於性騷擾得以不斷發生,加害者得以長期被掩護。

在理解《復原計畫》的定位後,我並沒有否定其價值,在華人教會當中,校園願意公開回顧這段歷史,本身就是一件極不容易的事。所以,我還是認真讀了復原計劃的網站內容。(網站內容應該只是摘要,或許完整報告之後會釋出?)

我同意復原計劃研究者指出影響饒叔事件發展的結構因素,例如家族主義、性別文化、權力結構……過去我的相關研究其實也支持這些分析。但是,我認為校園在談修復之前,仍必須先釐清在饒叔事件中,機構的責任與錯失在哪裡?之前的《牧函》或現在的《復原計劃》網站內容是否就等於機構對此事的調查內容與立場?是否足以回應當初信任校園、卻因此受傷的人?

我曾在校園團契服事十五年,即便當時的校園鮮少有處理性平事件的經驗,但我知道校園並非一個不知道如何處理道德事件的組織,在饒叔事件的發生與組織改造之前,當同工或義工涉及道德相關狀況時,就我所知,校園其實會有明確的立場與處理作為。因此,我難以接受饒叔事件最後只被理解成「受困體制、權力與文化、以至於處理不當」的故事。我認為校園需要先承認與回應:在事情處理的初期(我指的是董事會知情之前),相關同工們的決策明顯違反校園過往的治理原則。就算他們的動機是出於信仰(我用最大善意理解),卻實際達到保護加害者,阻擋、延緩事件處理的效果,甚至因此產生新的受害者,且機構事後沒有對此進行實質上的責任追究,《牧函》和《復原計劃》網站也沒有清楚說明、檢討相關決策者的責任。

如果沒有承認這一點,後續所有的結構分析、制度改革,對我而言,都很難在校園團契信仰群體的脈絡下,真正回應那封受害者的公開投書內容,以及事件的本質。

這麼多年來,多少校園之友、奉獻者、代禱者,因為認同校園宣稱的理念、信任校園會愛學生、保護學生,才願意加入校園、支持校園、奉獻給校園、把學生交給校園、為校園禱告……。當一個以理念號召為核心的機構違背自身的理念時,是否能夠以公開、慎重、承擔責任的姿態承認這樣的背叛與虧欠?

世俗機構若包庇性平事件,除了道歉、罰款,也包含懲處失職主管,並提出積極有效的補正措施,這些都是最低標準。信仰群體面對內部罪惡時,我所想像的復原與悔改,除了要完成世俗低標規範之外,我期待看見一種近乎聖經中「披麻蒙灰」的集體認罪,透過一些行動,鄭重的表達:「我們得罪了神,得罪了受害者,得罪了信任我們的人。」。

我的這些期待,不是基於性平政策,而是我過去所認識的校園團契所宣稱的標準:有對的生命就會有對的生活、對的工作:遵照聖經原則、愛我們的學生。

誰的正確?誰的記憶?

寫這篇文章,不是為了否定《復原計劃》同工與研究者的投入,甚至我樂見校園團契成為華人基督教界少數願意公開回顧性騷擾事件的機構。感謝校園願意花費經費與人力完成《復原計劃》,願意公開分享討論,甚至願意在報告結論中提到、肯認受害者與吹哨者、陪伴者的努力。

在《復原計劃》網站前言中提到,希望透過這個計劃,饒叔事件可以被「正確的記憶」。這句話讓我開始思考,所謂的「正確」是由誰來判斷?「記憶」的內容又是從誰的位置述說?機構裡不同層級的主管、不同部門與地區的同工、受害者、陪伴者、吹哨者,或是那群因為這個事件而憤怒失望的校園寶寶都擁有不同的理解。《復原計劃》保存了一種記憶,我希望這篇文章能留下另一種記憶,另一種或許也靠近正確的記憶。

教會內性暴力事件的發生與機構的掩蓋,是當前教會群體需要對神、對人認的罪。我認為面對真相、承認內部對於罪惡的妥協包庇,是真正邁向復原的開始。

《復原計劃》與饒叔事件相關公開資料,可於校園官網及社群平台查閱

本文僅代表郭宇欣個人觀點,不代表受害者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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